给大家稍微普及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吧。
考证的必要性:
(一)法律法规
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AC-61-FS-2013-20咨询通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中对于无人机持照飞行有相关规定。
无人机系统分类繁杂,所适用空域远比有人驾驶航空器广阔,因此有必要实施分类管理。
(1)下列情况下,无人机系统驾驶员自行负责,无须证照管理:
A.在室内运行的无人机;
B.在视距内运行的微型无人机;
C.在人烟稀少、空旷的非人口稠密区进行试验的无人机。
(2)下列情况下,无人机系统驾驶员由行业协会实施管理:
A.在视距内运行的除微型以外的无人机
B.在隔离空域内超视距运行的无人机;
C.在融合空域运行的微型无人机;
D.在融合空域运行的轻型无人机;
E.充气体积在4,600立方米以下的遥控飞艇;
(3)下列情况下,无人机系统驾驶员由局方实施管理:
A.在融合空域运行的小型无人机;
B.在融合空域运行的大型无人机;
C.充气体积在4,600立方米以上的遥控飞艇。
在2015年民航局34号文件《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赋予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管理在视距内(半径在500m以内,高度在120m以下)运行的空机重量大于7千克以及在隔离空域超视距运行的无人机,时间为2015年4月30号到2018年4月30号。同时规定,民航局飞行标准司负责对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当前无人机运行现状
无人机要合法飞行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驾驶证2、空域3、适航证。驾驶证的管理现在由AOPA协会负责管理(具体法律条文见上文);空域的管理由空军负责,现在通过优云系统可以个人或者单位名义申报空域,目前中部战区和东区战区已经在试运行;适航证现在正在制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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