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LED 于 2009-6-30 08:55 发表 
局外人 赞同的话太多了就不多说了 说点逆耳的 其实这件事换种方法解决就不是这种结果 内部的事就应该低调解决 解决完了再在网上发表让大家以此为戒 结果就不是现在这样了 我想要是这样解决这个被除名的队员就不会不 ...
朋友我也可以算是半个局外人(先声明我并不是正式会员)
当时我在场事情经过我看到了(你可以看看我发的当时情况)
你说的这些我不能说对与不对(我并不是老大)但我想说的是每件事都不可能做到“完美”,每一件事的处理结果只能是让多数人满意,少数不满意的人我们也只能是理解他们(就像国家判一个人有罪能够做到所有人都满意吗?我想也未必吧)
大家不要忘了这个俱乐部的性质:“非盈利的”就这一点我想大家可以看看有多少(包括全国)这样的
我建议老大应在俱乐部章程里加一条,俱乐部内一切问题的最终决断权是俱乐部(大家认可这个俱乐部决定加入了,那你就是认可了俱乐部是家,是有公正性的,一个家就要有拿主意的人我觉得无可厚非)
以上言论 纯属个人观点 后果本人承担 |